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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曲市高校毕业生申报获得相关等级资格证书申请补贴的公示

来源:就业促进科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2-08-19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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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西藏自治区就业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藏人社发〔202068)第三章第八条第二款1.对报考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岗位并取得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5000/人次培训费补贴,按照取得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分别给予实习企业及有关培训机构2000/人次的补贴;2.对取得会计、律师、税务、导游、计算机、企业管理、幼师、社区服务等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高校毕业生给予2000/人次培训费补贴,同时按照取得证书的高校毕业生人数,对有关培训机构给予2000/人次的补贴,现对拉巴旺姆等10名高校毕业生取得相关资格等级证书申请补贴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2819日至2022825日。如有任何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那曲市人社局就业促进科反映。电话:0896-3822075。邮箱:naqujiuye@163.com。地址:那曲市拉萨南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3楼高校中心。

附件:那曲市高校毕业生申报获得相关等级资格证书补贴明细表



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819

责任编辑:houj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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