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那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队伍建设,提高案件处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及有关法律规则,经那曲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研究决定,拟聘任尼玛旺堆为专职仲裁员,聘期为五年,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1月5日至2026年1月9日。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那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应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并提供书面材料。
通讯地址:那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仲裁科。
联系电话:0896-3721015。
西藏那曲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6年1月4日
责任编辑: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