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人社发〔2017〕139号
各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形势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和《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任务分工方案》(藏就业联席〔2017〕1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了《西藏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补贴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上报。
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自治区财政厅
2017年8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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