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人社发〔2019〕1号
各县(区)人社局、财政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新形势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决策部署,根据《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意见》(藏党发〔2017〕9号)精神和《中共那曲市委员会那曲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那党发〔2018〕13号)的要求,我们制定了《那曲市高校毕业生市场就业补贴政策实施细则(试行)》,《那曲市高校毕业生创业启动资金支持、场地租金及水电费补贴、创业奖励补贴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补贴落实中存在的问题,请及时上报。
附件:
那人社发〔2019〕1号
那曲市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2019年3月13日
附件:



